2007年4月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大水冲田坎拳头击人眼
麻美兰

  4月3日,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陈某被磐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  去年4月,陈某发现自家一块水田的田坎被大水冲坏,就主观地认为是同村陈某某所为,并多次扬言要对其“不客气”。陈某某怕惹麻烦,就动手将陈某的田坎修好,而陈某一直不知。同年6月25日,陈某遇见陈某某挑肥经过,随即上前将其拦住。在争执过程中,陈某挥拳打中陈某某的左眼,致其构成轻伤。
(麻美兰)